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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通知 深入开展学习"双先"活动
2018-12-2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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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院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张艳华同志和一等功魏宏宇同志学习的通知》,在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和张艳华、魏宏宇两位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全区各项检察工作提质生效。

    《通知》指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用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真心维护、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对职业道德的忠贞坚守,充分展示了检察队伍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精神风貌,是引领宁夏检察队伍科学发展的时代楷模,是广大检察人员学习成长的鲜活榜样。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双先”事迹,是激励引领全区检察人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有力抓手;是带动全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高效载体;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有效途径,对于努力开创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崭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知》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站在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司法情怀,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们公正司法、维护正义的职业本色,学习他们忠于职守、为检清廉的职业操守。要把学习宣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扎实推进从严治党紧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访谈,运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迅速掀起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引领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奋力书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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